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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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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去武汉看他独自拥有的性病了,老二说南方治这种病的广告贴满了大街的电线杆和显眼醒目的墙壁上,专治阳萎不举、梅毒淋病的字样和早先万岁的口号一样儿,噼哩啪啦打人的眼。

不知道老二跟老大弟兄两个说谈了一些啥,一日午后,老大去山脉上收拾三十年不变的田地边,在老大走了不久,老二从刘街民兵队的治安室里走出来,看看天空,看看又归繁闹宽敞的主街,这条街的两岸每隔不远,都竖了水泥路标,路标上写着西门东路、西门西路、西门中路,另一条大街,被命名为乡都路,路标是乡都南路、乡都中路、乡都北路,其余修好和正在修整的胡同分别被命名为经一胡同、经二胡同、经三胡同和纬一胡同、纬二胡同、纬三胡同。胡同的多少,以经纬的顺数类推下去。

西门路和乡都路相交的街心花园,为了体现时代的气息,被村长庆找来的模范教师取命为新时期花园。老二把目光从西门中路的路标上搭过去,看见那儿正有人在剪修新栽在花园里的翠柏和绕花园一周的冬青,这时他就看见突出在花园一角的自家的金莲时装店,因为果真没有扒房,便突出的城墙一角样兀立在那儿。其时,日头悬在街顶,光泽灿灿,金水般在大街上流动不息。依然不是集日,乡下人都还没来赶集,街面上的行人稀稀落落。从稀落的人群缝里,老二看见金莲时装店的门牌下,嫂子金莲正亭亭地玉立在那,痴迷地望着哪儿。金莲已经穿起了裙子,似乎她穿的那条红裙是他新进的平绒旗袍,腿侧的开口长如胡同,被初夏的风沿街劲吹起来,于是间,她的腿就玉柱般地裸露在外。他离嫂子金莲约有200余米,那儿的电线杆在他眼里如笔杆一样粗细,可嫂子象牙白的大腿,他却看得一清二楚,似乎连嫂子大腿上微白微银的汗毛,他都历历在目,不消说,他知道她穿那衣服是为了卖那衣服,可这几日他看见她着那件衣服时,他都后悔当初他对嫂子说过的话。他说嫂子,你长得好哩,以后啥儿衣裳时兴你就穿啥儿,店里啥儿衣裳积压你就穿啥儿。金莲依他而行,按他说的忸怩着穿了,那些时兴和难卖的衣服就果然地迅速卖了出去,然到了今日,金莲穿啥儿都不再作态忸怩时,他觉得似乎他做错了一件事情,宛若在一个十字路口,他给问路的乡下人指错了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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