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有三个因素导致一个小说家的成功。当然,天分除外。一是父母离异(或早丧),二是家道中落,三是先天体弱。粗粗核实,发现曹雪芹与鲁迅符合后两宗,布朗特三姐妹马马虎虎将三宗都兼擅,其他的,符合任何一宗都合理也都牵强。这类话好比占卦,认真追究,它强词夺理,好歹都诌得圆。正要不屑,突然意识到自己倒恰巧具备这三个因素。成功还没影子,三种不幸却始终鞍前马后跟着我,与我熟得不能再熟。
我从听懂人话,就开始听父母把“离婚”当歌唱。他们都搞艺术,吵架的台词是这样:“你简直像沃伦茨基!”“噢,那你以为你就是安娜·卡列尼娜喽?!”七岁能读书了,我便吃力地辨认出父亲书海中的《安娜·卡列尼娜》。它是个开始,从它,我慢慢走入许多个比父母更不幸、更丰富、更冲突的情感世界。
像别的父母习惯于哭闹的孩子一样,我习惯了哭闹的父母。那时我害着贫血,慢性口腔溃疡,按外婆的话,是个“吃不香、睡不沉的孩子”。这种孩子出去与人捉迷藏、跳绳、踢毽子是不会占优势的。但我很快在另一领域发现了自己的优势,就是讲故事。十岁左右的我已给我的朋友讲述过小仲马的《茶花女》,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笑面人》。在讲述中,我并不忠实于原著,一些细节我记不清了,或我不满意作者对某些人物命运的安排,我便按我的意愿去即兴。比如讲到《悲惨世界》中冉·阿让看着珂赛特被她的恋人带走,他与她很长久地对视一眼,一下子明白了潜在他俩之间真正的感情,他们都忍下了眼泪。这是我发挥的。我认为他们之间不止是一种父女情感,还有最伟人的爱情深植于他们,这爱情的纯度与力量正在于毫无可能去实现它;它的诞生就伴同着牺牲。因此,经我叙述的经典小说,都是走样的,在我的有意和无意中,它们变成我自己的版本了。我从不肯老老实实复述一个故事。那时我并不知道,那便是我创作欲最初的体现。后来“文革”来了,“文革”就是把一切“文”都“革”掉,父母和他的朋友们一夜间成了反动作家,反动文人,反动这,反动那。大家的书被烧了,被抄家抄走了,被封存了。我的故事,走样归走样,毕竟成了我同龄朋友们的书。一天看着几个红卫兵朝我们的父辈作歹,我大声说了句雨果的话:“狼啊,千万别堕落成人!”听过我故事的伙伴们疯子一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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