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我每个星期回城一次,在家里呆两晚一天。每星期天晚上从老板手里接了钱,搭丹尼的车回城去。第二天早早地到银行把钱存了,然后坐在一边,看存折上计算机打出来的数字,心里计算着这个月又能存多少,什么时候可以存到一万块。把存折看上半天也是很大的快慰,看完了小心收好,还暗暗在心里嘲笑自己一番,没料到在加拿大自己变成了个钱迷。到葛老板那儿工作以后,积蓄的速度大大加快,每个月能存一千多。每次这个存折上满了一千,我就把这一千转到另外一个户头上去,在那儿凑成一个大数。看着那大数一级一级跳上去,我就在心里对自己扮了鬼脸儿偷偷地笑。
(以下略去400字……)。
和思文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又写了一封信给舒明明。不敢说吵架的事,只说自己处境不好,心情也不好。她回了信到历史系,要我不要去赚那些“要命的钱”,尽快回去,还有一些疯疯颠颠的话。我看过以后舍不得撕掉,藏到哪里也不安全,就放在衬衣口袋里。这个星期一思文叫我去学校游泳,脱衣的时候我想起那封信,一摸竟不见了,翻遍了口袋也没有,我想可能是掉在餐馆的楼上了。到了游泳池边我还在想,思文穿了游泳衣过来问我想什么。我说:“没想什么。”怕她再问,抓了她的肩往水里一推。那天思文态度特别好,缠缠绵绵又有点恋爱时的意味了,这使我心中都有点不知所措。游泳回来我把挂在壁橱里的衣服都摸了一遍,又在床上翻找了,都没有。我确信那信是掉在餐馆了,就不再去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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