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单小六那时候可能十九岁,也可能十七岁,她和她的全家前几年才搬到驸马胡同。她们家占了三号院五间北房,北房原来的主人简先生和简太太,已被勒令搬到门房去住,谁让简先生解放前开过药铺呢,他是个小资本家,而西单小六的父亲是建筑公司的一名木匠。
西单小六的父母长得矮小干瘪,可他们是多么会生养孩子啊,他们生的四男四女八个孩子,男孩子个个高大结实,女孩子个个苗条漂亮。他们是一家子粗人,搬进三号院时连床都没有,他们睡铺板。他们吃的也粗糙,经常喝菜粥,蒸窝头。可他们的饮食和他们的铺板却养出了西单小六这样一个女人。她的眉眼在姐妹之中不是最标致的,可她却天生一副媚入骨髓的形态,天生一股招引男人的风情。她的土豆皮色的皮肤光润细腻,散发出一种新鲜锯末的暖洋洋的清甜;她的略微潮湿的大眼睛总是半眯着,似乎是看不清眼前的东西,又仿佛故意要用长长的睫毛遮住那火热的黑眼珠。她蔑视正派女孩子的规矩:紧紧地编结发辫,她从来都是把辫子编得很松垮,再让两鬓纷飞出几缕柔软的碎头发,这使她看上去胆大包天,显得既慵懒又张扬,像是脑袋刚离开枕头,更像是跟男人刚有过一场鬼混。其实她很可能只是刚刷完熬了菜粥的锅,或者刚就着腌雪里蕻吃下一个金黄的窝头。每当傍晚时分,她吃完窝头刷完锅,就常常那样慵懒着自己,在门口靠上一会儿,或者穿过整条胡同到公共厕所去。当她行走在胡同里的时候,她那蛊惑人心的身材便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示。那是一个穿肥裆裤子的时代,不知西单小六用什么方法改造了她的裤子,使这裤子竟敢曲线毕露地包裹住她那紧绷绷的弹性十足的屁股。她的步态松懈,身材却挺拔,她就用这松懈和挺拔的奇特结合,给自己的行走带出那么一种不可一世的妖娆。她经常光脚穿着拖鞋,脚趾甲用凤仙花汁染成恶俗的杏黄——那时候,全胡同、全北京又有谁敢染指甲呢,惟有西单小六。她就那么谁也不看地走着,因为她知道这胡同里没什么人理她,她也就不打算理谁。她这样的女性,终归是缺少女朋友的,可她不在乎,因为她有的是男朋友。她加入着一个团伙,号称西单纵队的,“西单小六”这绰号,便是她加入了西单纵队之后所得。究其本名,也许她应该被称为小六吧,她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六。“西单小六”的这个团伙,是聚在一起的十几个既不念书(也无书可念)、又不工作的年轻人,都是好出身,天不怕地不怕的,专在西单一带干些串胡同抢军帽、偷自行车转铃的事。然后他们把军帽、转铃拿到信托商店去卖,得来的钱再去买烟买酒。那个时代里,军帽和转铃是很多年轻人生活中的向往,那时候你若能得到一顶棉制栽绒军帽,就好比今日你有一件质地精良的羊绒大衣;那时候你的自行车上若能安一只转铃,就好比今日你的衣兜里装着一只小巧的手机。“西单小六”在这纵队里从不参加抢军帽、偷转铃,据说她是纵队里惟一的女性,她的乐趣是和这纵队里的所有的男人睡觉。她和他们睡觉,甚至也缺乏这类女人常有的功利之心,不为什么,只是高兴,因为他们喜欢她。她最喜欢让男人喜欢,让男人为她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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