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二日冬至
大约清晨六点到六点半左右,在你二十五岁时的一个早晨,有人敲你的门。你怎么能知道把敲门人放进来,就立刻把自己推上了悬崖(那种前后都是峭壁的悬崖),无路可退。
一个女人,如果真的无路可退,那不是完了吗?
可我连想都没想,乘着夜里还未散的酒兴,胡乱地在睡袍上披了一件军大衣,然后用力扯开院子的小门,向后一掼。我没看清外面站着等候开门的人是谁。那天早晨有雾,我只看见了一个大致轮廓,像是个男人。
如果我夜里没喝那么多种类的酒,我不知道事情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情形。他站在灯下看我。我不看也知道我是什么模样:脸色青黄;眼睛像是刚刚消了肿,眼皮松松垮垮;嘴角堆着密匝匝的皱纹。我没做过比喝酒更坏的事。不是吗?我总以为,二十几岁干什么都行,别说多喝几杯!因为你总还有机会,自新、改过、悔过等等好多机会。可是站在灯下的这个男人认为女人喝酒就是在堕落的起点上迈了第一步,喝多得不得了的酒就堕落到最可耻的街区了。
我当然看清了他是谁。我还记得我曾经被他爱过,像电影里那些专门镜头差不多。我们因为喝酒和穿裙子这两件事才没一块进坟墓。除了喝酒,他也不喜欢我穿裙子。他说我裙子比他裤子短,这不公平。
可此时此刻,我想靠近他,想拦腰抱住他。分手以后,他可能走得很远,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回过这个城市,反正我是快一年没再见到他。这一年我总是穿裙子喝酒,冬天我也穿裙子,穿稍稍厚一点儿的裙子。厚一点儿的裙子冬天穿暖和。还有我四个季节都喝酒。各种类型的酒混着喝,所以我总是看不见男人,有时候好容易看见一个半个,总是局部,不完整。有一天中午我看见一个男人,缺脑袋那部分。这事儿还能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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