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瓦尔特-科德医生约定在上午9点会晤。我一早就赶到了医院,等了一个小时。这有很大的好处,我可以阅读唐尼-雷的病历,尽管我已经把它背得滚瓜烂熟。候诊室里挤满了癌症病人,我尽量不看他们。
10点钟,一位护士奉命前来找我。我跟着她走进一个没有窗户的检查室。医学的行当那么多,有人为何偏偏选中肿瘤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呢?我想是因为这一行总得有人干。
人们为何偏偏选中法律作为自己的职业呢?
我拿着卷宗坐在椅子上,又等了一刻钟。随着大厅里传来的人声,门被拉开了,一个大约35岁的年轻人快步走了进来。“贝勒先生吗?”他边问边伸出右手。我站起来和他握手。
“是的。”
“瓦尔特-科德。我很忙。5分钟谈得完吗?”
“我想够了。”
“那我们就快一点儿。我有许多病人在等着呐,”他边说边勉强一笑。我非常清楚医生对律师讨厌极了。但由于某种原因,我并不为此而责怪他们。
“谢谢你开的证明。作用很大。我们已经取过唐尼-雷的证词了。”
“好极了。”他比我高了大概足有4英寸。他俯视我的那副模样,仿佛我是个十足的傻瓜。
我咬牙切齿地说:“我们需要你作证。”
他作出的是医生们典型的反应。他们厌恶法庭。为了避免出庭,他们有时会同意让律师录取证词,在庭审时使用。他们自然也可以拒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往往不得不打出最后的一张牌:传票。律师有权要求法院向包括医生在内的几乎所有人发出传票。因此,律师的权力稍稍大于医生。但也正是因此,医生们对律师更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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