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译序
骆冬青
11岁的少年。联邦调查局。黑手党。
这三个“关键词”放在一起就足以构成一个具有巨大反差和悬念的故事,但是要使三者之间形成合乎情理的关系与冲突并非易事。本书作者格里森姆不愧为此中高手。他在“联邦调查局”与“黑手党”这两个堪称庞然大物的“山头”之间,巧妙地拉扯起一道凌空飞越的细线,以一个偶然事件迫使11岁的少年马克走上这一凶险而又艰难的“生命线”,忽而摇摇欲坠、险象环生、玄乎其悬;忽而履险如夷、逢凶化吉、悠哉游哉,令人乍惊还喜,心意怦然,得到一种特殊的审美快感。
“走钢丝”式的“文学杂技”也谈得上“审美”吗?对于《终极证人》这样的流行小说,人们也许要发出艺术上的疑问。确实,流行本身表明着对传播的广度的追求而不是交流的深度的探索。但是,由于往昔的文艺作品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经过无数人的咀嚼而失去了滋味,所谓“李杜诗篇百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的现象在中外文艺史上都不鲜见,所以,纯文学作品往往更着重于对新的内容与形式的探求,被创新的鞭子驱赶着前行。而通俗、流行的文艺作品却非但不惮于,而且乐于利用已被纯文学抛弃的一些内容和形式,使作品能够顺利地进入读者固有的审美规范,避免了纯文学的创新所带来的审美障碍而为读者喜闻乐见。换句话说,纯文学既往的成就“下降”到大众文学之中,成为流行文学的重要资源。正因如此,《终极证人》带给我们的审美快感中,更多的是我们久已熟悉的一些东西,不同的只是变换了新的人物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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