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0月3日凌晨两点,一栋小屋搂下客厅的电话铃响了,这里距克利维斯·米尔斯镇大约150英里…
赫伯·史密斯从床上坐起来,迷迷糊糊的,不知身在何处。
维拉的声音在就在他身边,含含糊糊的,“电话。”
“是。”他说,下了床。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将近五十,头发秃了;现在穿着一件蓝色睡衣。他走到楼上走廊,开了电灯。楼下,电话在尖叫着。
他走下楼,来到维拉所谓的“电话角”。这“电话角”主要由一部电话和一张奇怪的小书桌构成,这书桌是她三年前买的。赫伯体重有240磅,从一开始就不愿用这张小桌子,打电话时总是站着,书桌的抽屉里塞满了《读者文摘)和《命运)杂志。
赫怕伸手去拿电话,却又停了下来。
半夜电话一般有三种可能:1、一位老朋友脸皮太厚、认为他凌晨两点也会很乐意听他聊天2、打错了号码3、坏消息。
赫伯希望是当中一种可能,伸手拿起电话。“你好?”
一个爽利的男人声音说:“这是赫怕·史密斯家吗?”
“是的。”
“请问你是谁?”
“我是赫伯·史密斯,什么……”
“你能等一下吗?”
“可以,但谁……”
太晚了。他的耳边传来一声咔嚓声,好嫁电话那头那人将电话放在了桌子上,他不得不拿着电话等待。
“赫伯?”
他转过身,电话仍举在耳边。维拉站在搂梯顶部,穿着她退色的棕色浴衣,头上满是卷发夹,面颊和额头上是已凝固了的护肤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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