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没有把狗吓跑。
它的确怕人、怕屋子,这一点杰西是对的,但是她低估了它绝望的境地。它以前的名字——王子——现在听起来具有很大的讽刺意味。今年秋天,它饥肠辘辘地绕着卡什威克马克湖久久搜寻,已经碰上大量的类似杰罗德家的垃圾箱了。它迅即对这个垃圾箱发出的萨拉米香肠、奶酪及橄榄油的气味产生排斥。这味儿很是诱人,但是痛苦的经历教会这位前王子,这味儿的源头超出了它力所能及的范围。
然而,还有别的气味。每当风儿懒懒地将后门刮开,狗就闻到一股味儿。这气味比来自垃圾箱的气味淡一些,它的源头在屋内,但是这味太棒了,不可置之不顾。狗知道,那个大叫着的主人踢蹬着她那奇怪而有力的腿,会把它赶走。然而那气味强过它的恐惧。
有一件东西也可能制服它难忍的饥饿,可它对枪尚一无所知。如果它能活到猎鹿季节,情况会改变的。可是还有两星期才到那个季节。此刻,它能想象到的最糟糕事情是那个有力的。狂呼乱叫的主人了。
风儿刮开门时,它溜了进来,然后小跑进过道……可是并不很远,一旦发生危险,它随时可以迅速撤离。
它的耳朵告诉它,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是个凶悍的女主人。她清楚地知道狗在屋内,因为她向它大叫。但是野狗从她提高的声音里听出是恐惧,而不是愤怒。最初被吓得猝然一动之后,狗便守住阵地了。它等待着某个别的主人和着这凶悍主人一起大叫,或者跑出来赶它。这些都没发生,这狗便颈子前伸着,唤起屋子里略带陈腐的空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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