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江是奉化县江两岸最机敏、最能干的小伙。更让同伴们直流口水的是,他娶的媳妇比山上的鲜花还要香艳。丈夫心灵手巧,媳妇美如婵娟,小日子岂不赛过神仙?然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胡三江的媳妇名叫榴红,虽然不是什么金枝玉叶,却因容貌姣好,父母爱怜,从小娇生惯养,刁蛮成性。嫁到胡家之后,榴红缺乏女子应有的贤淑德行,对公婆不但不尽孝道,反而横挑鼻子竖挑眼,无事生非,故意找碴儿与二老闹别扭。婚后时间不长,就与公婆分灶单过。
胡三江本来是个孝子,与父母感情甚笃。可是,天晓得怎么回事,只不过与榴红睡了三五个晚上,就如胶似漆,情感远远胜过一同生活了近二十年的父母。正如那首古老民谣所唱:“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难怪人们将媳妇叫“新娘”呢,她就是新的娘啊!从此,和你说话做伴的是新娘,给你洗衣做饭的也是新娘,用着老娘的地方少了,与老娘接触得少了,关系自然就疏远了。更何况榴红的一张巧嘴,能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花的。在她令人迷醉的枕边风吹拂下,胡三江五迷三道,不知不觉将脚跟挪到了自己的媳妇一边,与爹娘的感情发生了微妙变化。
尤其是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之后,榴红觉得自己是胡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大功臣,更加肆无忌惮。在胡三江下田干活的时候,她便摔盆子砸碗,指桑骂槐,搅扰得公婆一刻也不得安宁。胡家二老也曾多次向儿子诉苦,但胡三江并没有亲眼见到榴红有什么过分之处,反而认为是爹娘容不下外来的媳妇,越发与二老生分了。为了眼不见为净,少受儿媳的窝囊气,两位老人不得不忍气吞声把正房让了出来,搬到角落里的一间草棚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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