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的《人生》发表并引起社会各阶层读者广泛关注后,1982年9月,中国作协西安分会(即后来的陕西省作协)研究决定,将路遥从《延河》编辑部调动到创作组,路遥就此成为省作协专业作家。路遥的工资也由1979年行政级别22级的58.5元,调整到创作一级的66元。这是路遥自1976年9月参加工作后,六年之中第三次调资。
虽然工资高于一般专业人员,但是,由于路遥在清涧和延川两边都有老人需要关照,还有弟弟妹妹需要扶持帮衬,自己这边既要满足宝贝女儿的各种需求,还要满足自己抽固定品牌的高档香烟,以及熬夜提神时喝咖啡的花费用度,路遥自然就经常感到捉襟见肘,经济拮据。
1983年3月,《人生》当之无愧地荣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消息传来,路遥给在陕西铜川鸭口煤矿的四弟王天乐打去电话报喜,告诉天乐,《人生》获奖了,并且排在第二名。同时,路遥又对天乐说:手头一分钱也没有,到北京的路费也凑不够,急需天乐的帮助。王天乐迅速从他的师傅那里借了500元,赶到西安火车站,当场买票,把路遥送上了火车。
喜事接二连三,1983年,西安电影制片厂决定将路遥的小说《人生》搬上银幕,由路遥自己执笔改编,吴天明做导演。
1983年初夏,路遥带领着吴天明导演及几个主创人员在米脂、绥德、清涧、延川的沟沟峁峁转了十几天,为电影《人生》采外景。然后,住在甘泉县政府招待所修改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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