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日
我一直不相信我们的小说有什么理由要求人们注目,那是歌星或者其他什么星的事,不是我们小说家的。我坚持认为小说创作是一件纯个人的事,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是隐秘的,深刻的,是想象的,也是欲望的,当中包藏着我们生命珍贵的自我、瞬间,以及它们的改换变化和联结活动。“我想说一说我此刻细腻的思绪”、“我想暂时离开一下现实”。我总是这样或者那样开始写作每一篇小说,安静和温暖的灯光是我写每一个字的客观需要。你在大白天或在一片城市的潮汐声中会亲爱地去抚摸一个你用心珍爱的女人吗?那时候被你抚摸的女人很可能只是你的玩物。因为玩物时刻都可能随人而走,随风而去,所以你要抓紧时间占有、占有、彻底占用──啊,多快活啊──就像一只狗在快活。
我也给写作的自己赋予责任,但不是通常的。我不信奉哥尔多尼的语录:现代艺术要求笑,要求诙谐的滋润。我也不相信“寓教于乐”的现实性和崇高感。我觉得一个作家最重要的职责是要关注自己的心灵,要和自己的心灵时刻团结在一起。看书,从书本上获得些许生活经历或细节然后写作,这不是我尊重的写作习惯。为了写个什么,披星戴月地去哪里生活一年半载,这种写作精神令我钦佩,不过也仅此而已。有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跟我嚎啕大哭一场后发现找错了人,没说一声什么就把电话挂了。几天后,我开始写《陈华南笔记本》,那个未名男人的哭声一直陪伴着我的写作,以致我没办法给陈华南一丝笑容。我就是这样写小说的,在想象和愿望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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