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暑假后,十三岁的我进了北京第四中学初一上,那时我计划写一部《东北志》的书,并开始收集资料,从谢国桢的《清初流人开发东北史》到张纶波的《东北的资源》、郑学稼的《东北的工业》,乃至于外人写的《日本在满洲特殊地位之研究》等,都在我收集之列——一个初一学生,有这种水平与气魄,洵属罕见。有这种程度的少年人,其骄傲自负,也洵属当然。不过我的骄傲自负,都在我心里,待人接物,我仍旧一片冲和。不但冲和,并且还常开人玩笑。有一次,我在班上恶作剧,搂住一位两眼含情脸蛋泛红的潘姓漂亮小男生大叫:“我爱潘金莲!”即属此类。
可惜搂“潘金莲”的好景不长,国民党在北方的局面江河日下,北京岌岌可危,爸爸这次学乖了,决定全家逃难。他计划分四批南下:第一批是爸爸自己,他先到上海打前站。他在东北时候,曾帮了一位台湾朋友翁镇的大忙,翁镇回到台湾,写信来劝为什么不直接去台湾呢?爸爸说他判断国民党虽战败,但剩余的力量,谅可维持和共产党“隔江(长江)而治”的局面,所以逃到上海,就差不多了。此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二二八事件的阴影,使爸爸感到不安,他对台湾不大放心。他不愿见国民党杀台湾人;他也怕台湾人报复,一阵乱杀,杀到他头上。所以,广义地说,我们一家也是二二八事件的受害人,我们不直接来台湾而落脚上海,在上海耗尽了机会和财力,最后仓皇来台,是一个错误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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