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中国朋友聊天时,当我提到阿奎那时,我首先引述了这样一句话:“把颜料从桶里拿出来,你可以将这个房间涂成任何颜色,任何你想要的颜色。”
我认为这句话不是他说的,但是下面的话很可能是他对这句话的理解:如果一个人愿意接收一种哲学体系里的第一个前提,那么剩下的前提他也必须被接受。
这样我们也必须接受阿奎那和他的《神学大全》(Summa Thelogica)的第三篇文章,这是一篇讨论上帝存在的文章。
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据:
·“一件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同一方向上既被推动,又是推动者。那样它就要推动自己……因此一定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而这第一推动者,也就是人人都知道的上帝。”
·“必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此最初的动力因就是上帝。”
·“我们不能不承认有某一东西: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某一东西,一切人都说它是上帝。”
· (等级,或从多到少。)“世界上必然有一种东西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具有良好以及其他完美性的原因。我们称这种原因为上帝。”
· (没有智慧,就没有机遇和目的)“必定有一个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它们的目的。这个存在者,我们称为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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