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大约有一万名美国人住在台湾,很大一部分是中央情报局、军方人员及眷属。春天的某个夜里,台北近郊一间小屋,雷诺上士的太太尖声向丈夫呼救,她正在洗澡,有人偷窥。雷诺拔出手枪,冲出门,一枪打死院子里一个中国男子。根据台湾当局与美国双边协定,美军在台北成立军事法庭审理雷诺杀人案。5月23日,法庭裁定雷诺无罪;美国空军的一架飞机立即把他们夫妻载往菲律宾。
台北新闻界立即大哗。5月24日,死者(译按:刘自然) 太太和数百名年轻示威者在美国“大使馆”门口集结、抗议。群众越聚越多,怒火上升,开始用石头投掷向“大使馆”。美国代办打电话给“外交部长”叶公超要求保护,叶公超联络“警备总部”,要求“警总”驱散示威群众。地区指挥官却说,这类命令必须由蒋介石下达。(译按:当时美国“大使”蓝钦休假,不在台北;台湾省警务处长是乐干少将,宪兵司令黄珍吾中将)
李焕闻讯,立刻向蒋经国报告,经国立即赶到“救国团”总团部(译按:在台北市昆明街和峨眉街口,今天的力霸百货公司) 坐镇处理事态发展。群众越来越暴烈,当他们攀墙进入“使馆”(译按:在台北市忠孝西路北门铁路局办公室西侧) 时,美陆战队卫兵发射催泪瓦斯。叶公超急电经国,请他立刻采取行动。在附近指挥镇暴队伍的“警总”军官也请示上级,准予恢复秩序。经国却指示他,不准使用武力,但是派便衣人员混进暴民当中,试图控制住紊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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