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英格兰人打交道,有两个办法—让他们吃惊,或逗他们开心。就是不能和他们讲道理,至少是在碰到《泰晤士报》评论的时候。对这些评论,佩特嘀嘀咕咕,罗斯金嗤之以鼻,而我则让他们大跌眼镜。他们一本正经地争论说在实际生活中,艺术的价值和想象力是不可分割的,只有我才真正是这一真理活的写照。我进入了唯美主义阶段。我不会手拿着百合花在皮卡迪利大街上散步—这些天我也尽量不散步了—但是我创造了一个新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唯美主义的种种行迹成为可能。我的穿戴要么是18世纪的,要么是20世纪的—代表着昔日的荣华,或来日的富丽,我也说不准到底代表了哪一种,但我坚决不和现在这个世纪牵连一起。我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形象,和皮尔斯牌肥皂[81]一样,我是绝无仅有的。在朋友眼中,我是“世界奇迹”;在仇人眼中,我就是反基督。[82]
我吟游确实想出人头地。如果在写作上达不到这个目标,我就把自己的天才转化到个人的事务上去。现在,到了这么落魄的境地,我却为那些想出人头地者感到忧伤。这种野心既可憎又可怜,既可笑又可悲:怀有这种成名的野心就像啼哭的婴儿渴求关注,就像受伤的野兽在痛苦中咆哮。不过我有种独特的自知自觉,这是一般人所没有的。出于虚荣,我反对世俗的奉承。威廉爵士过世后,母亲搬到伦敦住。她希望我步哥哥的后尘,找一份文学新闻工作。我对这个职业的前途敬而远之:所谓近墨者黑嘛。我不喜欢文学界的诸公,他们也不喜欢我。我嘲讽他们的价值观,他们也对我反唇相讥。确实,我的个性一直让别人头疼,到了后来,我的作品又让人们晕头转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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