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在北京羊坊店派出所,我给我闺女办户口。
按说她那么大点儿,有没有户口也无所谓,可是我觉得既然已经是个人儿了,就办了吧。她出生之前我们商量过,一脱离母体,就是个社会人,不是我们俩的私有财产,我们当爹娘的,只不过是帮社会抚养她。
录入姓名的时候,片儿警捣鼓了半天,问我:“系统里只有‘下圆点儿’,行吗?”
我说:“同志,卡尔·马克思的那个点儿,在下面还是在中间?在下面,那是两个人,一个叫卡尔,一个叫马克思。在中间,才是一个人。没有就给我画一个!”
户口本拿到,姓名一栏写着:法图麦·李。
闺女大了,还不怨我一辈子?
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孩子就是“第三者”,坚决不能要。
结婚以后,我和哈文恣意享受着二人世界。
宿舍里从不开伙。白天在外面,下馆子,哪儿好吃奔哪儿去,为餐饮业做了不少贡献。晚上回来,想看录像看录像,想打牌打牌,想约朋友约朋友,想睡觉睡觉。
最大的爱好之一,是一人一个小马扎,并排坐阳台上听隔壁家两口子吵架。说是吵,其实只有一个愤怒的女声:“你放手!放手我就不打你!”摔碟子拌碗儿挺热闹。吵就吵呗,还动手?第二天一问,原来是男的跟食堂里的服务员多说了两句话。这位大哥还是CCTV的顾问,在家被老婆连顾带问,日子过得没我有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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