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咏虽说不是青梅竹马,也算得上一块儿长大。当年我十八,他十九,我属鸡,他属猴,进大学没俩月就谈上了恋爱。我爸一提起这事儿就忧心忡忡:“老话说,鸡猴不到头儿。你们啊,唉……”
担忧归担忧,李咏最终还是凭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儿把我们全家顺利“拿下”,1992年9月26日,星期六,我们俩在我的老家结婚了。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2009年9月26日,又是一个星期六。我们俩聊起过往,感慨万千。我们共同经历了人生中的大部分时光,彼此了解,相互默契,说上句便知下句,虽无语也胜千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那么相近,如出一辙。
谈恋爱的时候,李咏常常给我一些惊喜,他心很细,手也很巧。我是穆斯林,学校的回民食堂一般不做面条,每逢我过生日,他就会从外面的清真饭馆买一份长寿面给我。有一阵儿学生中间流行自己用木板做小书架,放在床铺里。冬天冷起来,可以蜷在床上看书。他给我做的那个特别精致,比别人的都讲究。
说来也怪,当时身边的同学、朋友,很多人谈恋爱就是为了解闷儿,打发时间,并没有想未来一定要怎么样,分分合合都是常事儿。我们俩的想法却出奇地一致:“如果不是奔着白头到老的目标去,干脆就不要牵手。”
结婚以后的日子什么样,李咏在书里也写了挺长一段,写得还比较到位吧,有点儿老夫老妻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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