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手翻译这本小书之前,我曾遵刘绍唐先生之嘱,先写一篇“导言”或“序文”。谁知一写就阴错阳差,糊里糊涂地写了十余万言;结果自成一部小书,取名《胡适杂忆》,反要请周策纵、夏志清两先生来为我作序了。
在我写那篇序的期间,我对这本小书的英文原稿已经有二十年未去碰它了。我想原稿既然是我以前一个字一个字整理出来的,纵是倒背我也可倒背若干,翻译之前来写篇序,也用不着先读原稿再动笔了。所以只有在《杂忆》脱稿之后,我才又把英文原稿细读一遍;距上一次的细读,是整整的二十个年头!
二十年前我对这篇稿子的看法,大致有三点:一、它的内容根本没有什么新鲜的材料;二、它反映出胡适晚年期的思想,与他中少年期的思想简直没有什么出入——说胡适的思想前后一致也好,说胡适没有进步也好;三、不过就写作的体裁来说,他这部小书,倒不失为别开生面、自成一格的“学术性的自传”。
十八年过去了。两年前我写《胡适杂忆》时,印象中强调的还是这三点。可是最近一年来,我对我以前的看法,渐次觉得有修正或补充的必要。这不是近一年来,“胡适”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也不是我自己对胡氏的估价发生了什么“今日”对“昨日”的挑战;只是胡适之是位“实用主义者”,一辈子看重“实用价值”,因而以这本小书对一般读者的“实用价值”来说,那它在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倒是我所始料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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