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元年,居正进《帝鉴图说》,第二年就发生效力。神宗这时才十二岁,他和吏部尚书张瀚,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礼说,要召见廉能官员,面加奖谕。居正随即请定面奖廉能仪注,他在疏中说:“臣等窃惟致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前代令主,欲兴道致治,未有不加意于此者。”(1)二年正月,神宗在会极门,召见廉能官员浙江布政使谢鹏举等二十五人,特加奖励,各赐金币,便是这一次的结果。
九月间,刑部秋审,判定重囚应处死刑的,一概上奏。这是一件例行的公事,但是困难从宫内发生了。
“慈圣太后的懿旨,吩咐概行停刑,”神宗在文华殿和居正说,“先生以为怎样?”
“春生秋杀,天道之常,”居正说,“皇上即位以后,停刑已经不止一次:稂莠不去,反害嘉禾;凶恶不去,反害善良。愚臣看来,还是不必停。”
神宗听了以后,奏明太后,应处死刑的,一概准予执行。
这一点牵涉到古代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问题。不负实际责任的人常常主张宽大,但是负担实际责任的人,便认为这是一个难题。郑子产临死的时候和子太叔说:
“我死后,国家大政是你的事了。有德的人,也许能够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火的威焰,人人看到都害怕,所以烧死的人不多;水性懦弱,人人都觉得可爱可近,偏偏死在水中的人多了。所以宽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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