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写给美国政府的信。没有人看见谁将这封信投在邮箱内。
整个夜晚,我们办公室前面的通道上不可能空无一人:从日出到日落,总有人匆匆忙忙、迫不及待或带着好奇心从办公室门前经过。当然,即使如此,携带信的人也可以容易地在不为人所看见的情况下溜进来,将信件扔在信箱里。夜色太暗,即使在街的这一边看清街的另一边也很困难。
我曾经说过,这封信以复印原件的方式发表在与政府有联系的报纸上。或许,人们自然会认为,公众对此的第一个反应是,“这是某位善于开玩笑的人的杰作。”五周以前,我正是以同样方式收到来自爱里巨峰的信。
然而,无论是在华盛顿,或美国其它各地,并非所有人都对此信持以上看法。对于少数认为这封信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人,绝大多数的人会作出此回答:“这封信根本不具有一个爱开玩笑的人惯于使用的那种行文特色。只有一个人能够写出这封信,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无法追赶的怪物的发明者本人。”
对于一些人以上结论似乎无可辩驳,因为可以容易地被解释为好奇心理。而且,就所有发生的奇异事件而言,至今仍缺乏令人信服的说明,这封信正好提供了一种解释,一种为公众所普遍接受的看法:发明者只不过暂时隐藏起来,只是为了在某个时候以更令人吃惊的新方式再次出现而已。他根本没有在某一事件中丧身,他一定躲藏在警察无法发现他的一个隐秘处。为了明确表明他对世界有关国家政府的态度,他才写了那封信,他没有将信在任何一个地区寄发,是因为这可能会招致对他藏身地追踪的危险;所以他到华盛顿亲自将信投在政府公告所示的联系地点:警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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