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所以,当陈昌在那古墓之中,发现有许多宝物之后,他也为之震撼不已。
当然,他的感受,不如锦衣玉食惯了的豪富。他看着那些宝贝,自然觉得那些东西美丽得惊心动魄,可是对他这个长年累月,在饥寒交逼中过日子的人来说,一盘老大的珍珠和一盘五花肉让他来选择,饥肠辘辘之时,他自然会舍珍珠而就猪肉的──由此可知,珍宝再动人,性命还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颇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宝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却和陈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来,珠宝岂止是原始的美丽而已,还有它们社会上的价值──在周胖子看出来,珠宝等于巍峨巨宅,等于良田十顷,等于婢仆成群,等于锦衣玉食,等于美女如云,等于一呼百诺,等于一个人生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那时,陈昌解开了布包之后,周胖子就神为之夺,气为之窒。他的一双眼睛,本来已被他脸上的肥肉遮得只剩下了一道缝,可是此际,却睁得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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