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个人一起叫了起来:“上哪里去找一个吸血殭尸来研究?”
胡说胸有成竹似的,向原振侠指了一指,原振侠也在这时,站了起来。温宝裕骇然叫:“原医生,你带了吸血殭尸来?”
胡说的话,和原振侠的动作,配合得十分好,确然使人联想到,原振侠已有吸血殭尸在手!所以一时之间,人人都神情紧张。
原振侠笑:“别害怕,我没有带来任何鬼怪。只是胡说的推理能力强,料到了我的叙述,必有下文,所以才这样!”
胡说受了赞扬,虽然他性格深沉,但称赞的话,出自大名鼎鼎的原振侠医生之口,自然意义非同小可,他也不禁十分高兴。
原振侠也来到了桌子前,他伸手取出了一只信封来:“我前几天,收到了安普伯爵的请帖──请我去参加他的婚礼!”
原振侠手中的信封,是鲜红色的。鲜红色是十分美丽的颜色,看了之后,给人的感觉是喜气洋溢,热情如火,总是属于开朗的“明色”。
可是这时,原振侠扬起了那信封,人人看了,心中都不禁打了一个突!
那明明是鲜红色,但看到了,只叫人联想到鲜血。鲜血不也是鲜红色的吗?有什么反应正常的人看到了一滩鲜血,会感到赏心乐事的?
那信封的鲜红色,恰好像信封才浸了鲜血,几乎可以感到还有血在沁出来,要顺着信封的一角而滴下!
剎那之间,人人屏住了气息,静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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