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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柳絮该回营去的时候,连长并没有载她回营,而是把她送到了他的那个同乡的饭店中——摩托车停在后院的墙外,连长扶着柳絮,从后墙翻了进去。

柳絮在告诉原振侠当时的情形时,说得十分详细。

她说她一翻进了围墙,就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响,最嘈杂的是人声,各省的方言乡谈都有,什么样的粗言俗语齐全。

连长要她在一个角落处站着别动,他去找那个朋友来,那个朋友的名字是曹金福。

柳絮叙述曹金福来到她身前的情形时,也十分详细。她道:“我看不见,可是在感觉上,这人好大的个子,脚步声重,气息浓,大口呼气,大口吸气,他伸出手来,握我的手,手大得像是蒲扇。”

曹金福是一个大个子,这一点殆无疑问,他体高两点一二公尺,是国家级篮球员标准,而且他矫健如虎,灵活如豹,不过他不喜欢接受训练,也不喜欢受到约束,所以才在一个小小的“夹缝”之中,开了一家饭店,招待的自然不会是什么达官贵人,多是贩夫走卒,流氓混蛋,各地来的想碰运气的盲流,卖了自己身体以求温饱的女性,形形式式,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被名正言顺,当作了滓渣的一群。

也只有曹金福这样的人,才能在这样的地方,干这样的买卖——他可以在两帮流氓要浴血相拚的时候,一手一个,把双方的首领,像抓小鸡一样地抓起来,令他们杀猪一般地叫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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