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拾起枪,又拾起了电筒。电筒只不过是跌松了,并没有坏,我略旋了一下,电筒便亮了,于是我又看到了那条蛇!
那是我生平见到的一条最大的眼镜蛇,这时,它盘著身子,昂著它像铲子一样的头,我吸了一口气,向它铲子一样的头部,连发了三枪,蛇身“拍拍”地扭曲著,但它已不能再咬人了。
我转向罗蒙诺看去,不禁呆了一呆,我刚才的三拳,竟是多余的了!
罗蒙诺的头盖骨,已经破裂,双眼凸出,显然在一撞之际,他便死了,我刚才那重重的三拳,是击在一个死人身上的。我抹了抹额上的汗,又向依格已不成形的尸体望了一眼。苦笑了一下。我总算替依格报了仇了。
我俯身在罗蒙诺的身上搜索著,我找到了另一柄同样的手枪。
这又使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刚才,若不是罗蒙诺的头部撞在墙上,立时死亡的话,那么,他一定有时间推出另一柄手枪来结果我的。人的生死之隔,只是一线而已!
我将他的手枪佩在自己腰际,又在他的上装袋中,搜出了一本记事本,那本记事本很厚,特别配著鳄鱼皮的面子,可知一定是一本十分重要的东西了。我略为翻了一下,看到记事本中,夹著一封信。信是由我来的地方寄出,寄到开罗一家旅馆,交罗蒙诺收的。
我一看信封上的字,便可以看出那是勃拉克的字迹。
我将记事本和信,都放在我的衣袋中,然后我又回到了那第七间祭室之中,将那块石壁上的奇怪象形方字,一齐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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