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庄案因为王会庄的死亡,调查工作,也就仅仅限于王会庄本人,无法涉及其他人。与官场相关的更深内幕,随着王会庄的死亡,成了永远的秘密。纪委已经调查清楚,王会庄有存款和不动产各七百余万。但这一千五百多万中,已经查实属于受贿的,只有三百六十余万,其余的,均属于来源不明财产。因为无法确认他的这些财产来源,只能就此结案。可这件案子,并不是纪委说结就能结的,纪委毕竟是受省委常委会委托对其进行常规督查时发现问题的,此案还需要省委常委会一个态度。
曹满江案就更加复杂。从已经查实的证据看,曹满江与王会庄之间,并无直接利害关联。既然没有利害关联,曹满江为什么谋杀王会庄?曹满江承认说,因为当初他曾主持对王会庄的调查,薛靖海收受了王会庄的贿赂。他自己是本案的主办人,玩忽职守,没有仔细调查核实就听凭薛靖海一面之词结案,严重渎职。他之所以杀王会庄,是想掩盖自己的渎职。
这个理由非常牵强,没有人会相信。可曹满江一口咬定就这个理由,公安厅刑警总队再没有新的线索,根本无法查下去。纪委方面,自然对曹满江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曹满江来源不明财产十分可观,有九百多万。
曹满江承认这些钱是灰色收入,却否认是受贿。他给纪委调查组算了一笔账。他说,作为省纪委的处长,他在这个职位已经干了十几年,常年在下面地市走动查案,每下去一次,至少可以获几万元灰色收入,有时甚至多达几十万。所谓灰色收入包括哪些?人家送的烟酒土特产纪念品等,这是人人下去都会有的。客气一些的单位,送几条烟几瓶酒,或者冬虫夏草什么的,价值几万都有可能。此外,还有些单位考虑到上级领导晚上无聊,陪领导打个工作麻将什么的,几千上万元收入是平常事。到了过年过节,单位同事会到家里走动,下面的一些同志,也会上来走动。平均算下来,一年四五十万收入,一点都不夸张。他工作二十多年,几百万元,再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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