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进去,只有两种办法,一是破门而入。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站在门口往里面打电话,明确告诉谷瑞丹,自己就站在门外,叫她开门。两种办法,各有利弊。破门而入,应该可以将他们赤身裸体逮在床上,他甚至可以大闹一场,让隔壁邻居都来看看他们的丑态,令他们颜面尽失,在整个江南省公丨安丨系统,再也抬不起头来。另一种办法虽然缓一些,也不可能捉奸在床,但他有充裕的时间,可以找来更多的见证人,使得这件事的影响更大。甚至完全可以叫来公丨安丨厅的领导,当面要求他们解决此事。
两种方法到底哪一种更好些,他还没有想好,却发现还有一个更迫切的问题,即进门之后,他该怎么办?他想将翁秋水痛打一顿,至少打断他三根肋骨,让他在医院里躺上三个月,这是他偷腥必须付出的代价。可是,这种冲动,只是在事情出现的那一瞬间,稍稍冷静之后,他便意识到,这种处理方法不妥。以他这样一个文弱书生,是否能打得赢公丨安丨学校出来的翁秋水?而且还加上一个同样是公丨安丨学校出来的谷瑞丹?就算他准备了工具,进去便立即动手,先下手为强,真将人家打伤了,那可是故意伤害罪,民事案立即转化为刑事案了。真的闹出一桩刑事案,报社那帮领导和同事,肯定兴灾乐祸,他的最后一点尊严,也就丧失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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