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确实棘手,余开鸿的舅子毛天华把人打伤,属于刊事罪。但这种刑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可大可小,通常是重赔不重罚。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权力的普通人,最终也可能是在彼此协商的前提下,打人者赔偿一笔钱,公丨安丨部门再象征性地作出别事处罚决定,诸如构留之类,最重也是拘役。但是,现在人死了,性质完全变了。尽管此人的死去,医院方面似乎脱不了干系,但毛天华打人是因,医院即使处置不当,也只是果。无论如何,此案的妥善处理,对毛天华的处理是前提。问题是,余开鸿怎么处理毛天华?
池仁纲死去之后,网上那些高官贪腐日记再没有更新,由此似乎可以证明,那些东西,确实出自池仁纲之手,只是现在池仁纲已经死去,死无对证。而池仁纲的那些日记如果属实,余开鸿和毛天华的经济关系,是极其特殊的。真是如此,余丹鸿敢把小舅子送进监狱吗?而毛天华真是条汉子,宁可自己顶下一切,也不肯抛出余丹鸿吗夕余开鸿恐怕不敢冒这个险吧。
假若余开鸿不肯交出毛天华,眼前这件事,又怎么可能妥善处理,并且尽快将尸体搬走?
难怪陆海麟说这件事考验余开鸿的政治智慧。唐小舟真想去现场看看,领略一下余丹鸿处理此事的手法,说不定还可以从中学到一些东西。
想一想可以,他肯定不会去做。各人自扫门前雪,谁养的孩子谁抱走,这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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