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林收到了一封告状信,告的正是唐半仙。信是孟维周拆的。一般的信,该怎么处理,孟维周就代为处理了,不用交张书记过目。因为这封信关系重大,他不敢擅作主张。主要告唐半仙三件事,一是贪污公款;二是生活腐化;三是经营失误,企业亏损。情节具体,言之凿凿。署名物资公司职工李友竹。这让张兆林很不好办。前不久刚宣传过地委领导同企业家交朋友的事迹,他自己还写了理论文章。这当然是正确的。可那篇报道里专门写到了张兆林同唐半仙交朋友的生动事例。张兆林猜不透是唐半仙得罪了职工,还是有更复杂的背景?他隐约感觉到,这似乎是冲他张兆林来的,可能还有更复杂的情景。张兆林见这信是电脑打的,说明告状人肯定印了若干份,其他领导也会收到的。这就很不好批示,弄不好几个头头的批示意见有分歧,难免弄出矛盾。而且有人会拿他的批示去猜谜的。思索了好一阵子,他批示道:
转纪委。对这一类揭举信的处理要慎重,既要重视问题,又要实事求是,更要有利于稳定企业,稳定人心。
这是一道很有功底的批示。字面意义不偏不倚,无可挑剔,聪明人一读便知在暗示什么,但谁也提不出理由说这是在暗示。那“这一类”三字亦是点睛之笔。这说明张书记关心的是类似的所有案件,这道批示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你说张书记同唐半仙关系特别,但张书记对唐半仙案件连专门批示都没有,只是笼统就这一类案件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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