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倾向于把行为归因于背景,而美国人则把同样的行为归因于做事的人,对此我们不应该感到奇怪。在上一章我们了解到,东亚人比美国人更关注背景,引人注目的是那些可能被归结为造成某事的重要原因的东西。反过来也同样有道理:如果人们认为某种事物具有因果的重要性,那么人们就会关注它。因此,因果关系和关注焦点相互强化的理论形成了一种循环。
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原因的归属差异反映了关注焦点的差异。发展心理学家琼·米勒,第一个对原因归属进行跨文化研究的人,对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和美国人进行了比较。他请来自中产阶级的中年参与者描绘他们认识的一个人的行为,他们“认为是做错了”的行为和他们“认为对他人有益”的行为。美国人倾向于用做事人的人格特点及其他性情来解释其行为:“萨利善解人意、性格开朗、待人友善。”这样进行归因的美国人是印度人的两倍。而印度人则倾向于用背景因素来解释行为:“天黑了,没有人帮忙。”用背景因素进行解释的印度人是美国人的两倍。
美国人和印度人并没有给出不同的答案,因为他们是在描绘不同类别的事件。当米勒让美国人来解释印度人所提到的行为时,美国人还是从他们自己发生这种行为而做出的性情分析的角度来解释这一切。在一个特别附加的重要例子里面,米勒指出要学会如何从文化认可的角度来解释行为,这需要时间。两种文化中的儿童在这些解释中没有什么差别。一直到了青春期,印度人和美国人才会在观点和行为上产生差异。为了使这个精彩的研究更上一层楼,米勒也询问了英印混血儿,他们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西化了。他们对性情和背景的归因介于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和美国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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