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这里泡上几天时间,但总不能永远如此啊。另外,我还要赶约1600多公里的路呢。我回到房间,收拾好自己的装备,办好了退房手续。离开宾馆的时候,我停下来向那位告诉我矮岭村的女孩子致谢。我给她看了我买的那件上衣,她说我应该买她的。也许我该买她的,但没有看见她穿过啊。我看到她穿着的衣服就是一件宾馆的制服上衣,上面有宾馆的名字和温泉的标志。我挥手作别,又走上了那条泥泞不堪的车辙路。10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一条柏油马路的边上,又过了5分钟,我坐上了开往龙胜的车。车子到龙胜时,我刚好赶上前往下一个目的地(三江)的最后一班车。
一如既往,我所乘的这趟车坐满了赶圩回山的村民。车子行到离三江一半路程时,一个手持老式火枪的男人上了车。显然他不是赶圩的,他说自己是捕野猪的,有的野猪会长到200公斤。这对于一只野猪来说是相当重了,这么重的野猪也相当危险。我知道我是不愿意用一只单发火枪去捕猎一只那么重又那么危险的动物的。这个男人可能是一位好猎手,但是,当天晚上他并没有把熏肉带回家。
车子从龙胜开出两个小时后,我到了三江,这时太阳也已经下山了。我绕过车站旅馆,爬山来到车站后面的政府招待所。招待所很干净,也很安静,有洗澡水的房间只需18元人民币,还不到4美元。与桂林那些专门挣游客钱的地方相比,要合理很多。我把衣服洗了,再冲个澡,就下山来到贯穿县城的唯一一条大街上。街道两旁全是狗肉餐馆。三江显然不是瑶族人的地盘,瑶族人是龙犬盘护的后代,他们什么都吃,就是不吃狗肉。而三江却是侗族人的家乡。我要了一盘煎饺,就算把今天打发过去了。后来,我在房间里听到一群女孩子在远处唱歌。歌声听上去像极了霍皮族印第安人的祈雨谣,我研究人类学的时候曾学唱过。后来,那天晚上确实大雨倾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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