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1年10月1日到1792年9月21日
为获取自由,吉伦特派先是寄希望于法令,并发动了6月20日的事件,但没有成功。随后,他们决定推翻王权,捍卫革命果实,发动了8月10日的起义。因此,可以说,要是没有贵族的逃亡和僧侣的叛乱,国王可能会接受宪法,那么,建立共和的革命也就无从开始了。
立法议会与国王的关系
1791年10月1日,新的国民立法议会开幕,它表示将坚决维护新制度,尊重自由法国的缔造者。开幕会上,立法议会庄严地接受了宪法全文,所有议员起立、脱帽,并向宪法宣誓:不自由毋宁死。旁听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在向制宪议会代表表示感谢后,立法议会随即开始运转起来。
新成立的立法议会在当时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还缺乏稳固性,并且容易受人控制,与国王的关系也并不融洽,相互之间缺乏信任与合作。宫廷在制宪会议期间丧失了很多特权,现在希望通过立法议会进行恢复。为了向国王报告立法议会的成立,议会派出了六十人的代表团,但只见到了司法大臣,并被告知第二天中午才能得到国王的接见。宫廷在这件事上的缺乏考虑,使代表团的成员们觉得受到了侮辱。当受到接见时,身为代表团团长的迪夏斯特尔简短地对国王说:“陛下,我们是来向您报告国民立法议会成立的。”路易十六也相当冷淡:“我在星期五以后才能到你们那里去。”国王对待议会的这种不明智的态度,严重伤害了人民对国王的感情。议会认为,代表团团长对国王的言行是正确的,并立即决定在迎接国王的仪式问题上实施报复性的行动。以往议会迎接国王时,按照仪式规定,必须称呼国王“陛下”或“主上”,并且特设一把御座式的扶手椅供国王落座。国王坐下或起立的时候,代表们必须起立脱帽。现在大多数议员觉得,作为最高权力机关,没必要向国王这么低三下四。有议员建议将对国王的称呼改为“法国君王”,也有议员建议只给国王设一把普通扶手椅。尽管还有少数代表不太赞成,但少数服从多数,议会很快表决通过了这两项决议。消息传到立宪派那里,他们认为立法会议过分苛刻和偏离原则,强烈反对这样大不敬的决议。这时也有消息传来,如果议会真这么决定的话,国王将不再出席。最终,议会取消了这项决议。这次的风波算是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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