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9年,东西德的社会经济结构就已经存在着显著差异了。两国正式建立后,这些差异越来越明显。
占领时期,苏联没收了庄园之后开展的农业集体化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分别是1952—1953年和1959—1960年,并有三种合作制。到60年代末,东德农业大部分变成了集体制,其中土地、牲畜、机器和工具都是公有制。70—80年代,农业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改变,专业化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果树种植、庄稼种植和牲畜养殖等领域。此外,还有许多中间组织负责协调各企业的生产计划以满足全国的生产目标。虽然没有西德农业那样高效(西德农业受益于一个强大的农业疏通机构,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共同农业政策),但东德的农业还是相当高产的,国内的基本食品可以做到自给自足(虽然消费者的选择很有限,比如水果)。对80年代的游客来说,看到密集排列的联合收割机在东德集体化的广阔田野上整齐地移动,而另一边的波兰乡间却行驶着一辆辆慢吞吞的马车,其对比令人震惊。东德的另一个农产品供应源则是私人的小块土地和分配的园地。政府希望在主要的集体制外补充这些私人土地,因此在80年代鼓励私人经营。
东德的工业结构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政府迅速消除了生产方式的私有化,因此工业生产要么是“人民”(即政府)所有,要么是有政府参与的合资形式。50年代的东德工业特征首先是斯大林主义,即重视所有的重工业,1953年爆发起义后,政府对消费主义做出了一些让步。其次是一系列计划的宣告和实施。不过,计划经济却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目标太过不切实际,只重视产品数量,却不重视产品质量,产品根本卖不出去等。1963年,苏联正酝酿新的经济政策,于是东德推行了新的经济体制,在经济上采取权力下放的措施,各级政府有更多的决策自由,并用利润和奖金来激励生产者。既然现在利润变得重要了,产品质量就成为必须考虑的因素,因为产品必须能卖得出去。新的经济体制本身存在很多问题,使三次价格改革成为必然。比如,管理者大多缺乏管理经验,现在却突然要对企业的绩效负责。1967年,新经济体制修改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然而,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爆发“布拉格之春”运动后,这些经济试验在60年代末就悄然终止了,因为东德领导人担心经济领域的权力下放可能导致政治上的权力下放和民主化。应当注意到,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情况相反,乌布利希执政时期经济决策权的分散并没有导致东德政治的民主化。70年代,在昂纳克的领导下,经济又开始集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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