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译近20年来,虽然已经出版了十余本译著,但大多和我研究的哲学社会科学有关,至于文学作品,至今未敢涉猎。我深知,所谓“翻译是一种再创作”,主要是指文学作品而言的。虽说“信、达、雅”是对所有译作总的要求,但由于被翻译的著作种类不同,要求也有所侧重。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性著作,“信”、“达”二字最重要。只要真正弄懂作者的意思,能用中国的语言表达出来就行了,至于美与不美,尚在其次。当然,能弄懂作者的意思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对于艰深晦涩的哲学著作来说,尤其如此。但这毕竟是另一种功夫,对于我这个多年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用通俗的话来说,至少不“怵”。
我最“怵”的就是这个“雅”字,而“雅”恰恰又是翻译文学作品的最高要求。除了故弄玄虚的文学作品之外,一般来说文学作品都是通俗易懂的,翻译做到“信”、“达”并不难,难就难在这个“雅”字上。也就是说,为了翻译好文学作品,你得有较高的文学修养才行,最好自己本身就写过文学作品;否则,你翻译出来的东西生硬拗口,让人读起来味同嚼蜡,根本表达不出原作的韵味,实在是对美好东西的亵渎。我深知自己的文学功底有限,长期习惯于抽象思维而造成形象思维退化,因此对于翻译文学作品实在是望而生畏,退避三舍。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儿就甭揽这瓷器活儿”,可是我为什么又敢斗胆翻译美国作家盖伊·特立斯先生的纪实文学作品《王国与权力》呢?我想,主要出于两个原因,才使我自不量力冒险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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