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知道,你以为自己已经阅遍世事。那是一群年轻的、奋斗着的白人中产阶级,在向你展示了他们生活中不堪的那一面之后,我还要让你看看老一辈的、富裕的白人中产阶级的不堪暗面。你或许有些失望吧。在一个令人兴奋的时期,满是富有想法和激情的年轻人,我从哈佛开始讲起,却只为了让你看一下午的肥皂剧。对此,我很抱歉,真的。但凡我知道任何激动人心的冒险,我都会把它们写出来,这点我向你保证。如果我在讲述的过程中,想到了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我会很乐意把它们插进来。在之前描述过的那些年里,也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柏林墙建起,约翰·福斯特·杜勒斯[1]上台,还有卡斯特罗——他可是自由党人的宠儿,直到后来,他把那些参透了他的马基雅维利式手段的人都给枪毙了,突然就成了恶魔。此外,一位寂寂无名的参议员获得了民主党的提名,并拉上林登·约翰逊[2]和他一起。
有时候,我在写这些时也会感到厌烦,就像你们读它时一样。当然,你们有的选择,可我没有。我之所以厌烦,是因为,你也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它确确实实发生过,它令人厌烦、痛苦,充满了绝望。我想,如果有另一种结局,我也不会感觉这么糟。当然,我不知道结局,因为我还活着。如果我不是活在这无以慰藉的孤独中,或许,我对事情的看法会不一样吧。那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在大街上朝一个陌生人走过去,说:“我的孤独无以慰藉。”他可能会把你带回家,介绍他的家人给你认识,然后留你下来吃晚饭。可是,那并没有用。因为孤独并非渴望陪伴,而是渴望友善。友善是指人们能看到你的本性,那就意味着他们要有足够的智慧、敏锐和耐心,还意味着他们能接受你,因为我们看不到我们不能接受的东西,我们抹杀它,我们迅速把它塞进装着陈规陋习的盒子里。我们不会去看那些可能动摇我们精心建立起来的精神秩序的东西。我尊重这种希望灵魂不被打扰的愿望。对于人类来说,习惯是一件好事。比如,你可曾花几天时间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旅行?你早上醒来,忐忑不安,每天你都要找牙刷,因为你不知道昨晚把它放哪儿了,你还得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把梳子和毛刷拿出来了。每天早上,你都要决定去哪儿吃羊角面包、喝咖啡、喝卡布奇诺,或者喝卡瓦汁。你甚至得想,该用哪一种语言。我从意大利去法国,就说了两个星期的“si[3]”,从法国去西班牙又说了两个星期的“oui[4]”。那还是很容易说对的词。因为你没有这种习惯,所以你要花很大的力气去度过每一天,这样一来,你的精力就所剩无几了。你见游客们眼神呆滞地望着几个教堂,还一边在旅行指南上查找它们属于哪个城市。你每天到达一座新的城市,都得花一两个小时寻找一家价廉物美的旅馆,你的整个人生都会处于维持生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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