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这位H小姐,必须从另外两个男人开始讲起。
第一个是我自己的……提起他,我真不知用什么称呼或代号才好。用“老公”?总觉得落俗了,且肉麻得很,说不出口。用“丈夫”?又太官方和疏远了。用“爱人”?又显得太老派和刻意。用我经常称呼他的昵称?那就太恶趣味了。怎么都不好。那么就用他名字的首字母X来代替吧,反正,按照字母表的顺序,要写到X女孩儿还早得很,大家应该不会弄混,明白就好。
那时,他还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是上一个故事里提到的,我读研时的大学里的同学。
我是文学院的,从高中文理分班起,我就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什么理科生。而他是物理学系的,主修“凝聚态物理”,一个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的,听名字就高深无比的词。认识他之后,我觉得“科学怪人”一词应该由他来定义。
但他似乎尚可救药,因为他读小说,听摇滚乐和爵士乐。我和他是在学校的旧图书馆里认识的。当时我正在找一本沉樱译的茨威格小说,而他在找70年代的卡夫卡译本,所以我们的相识算是这两个奥地利作家穿越过来牵的线。
认识他以后,我们互相借过几次小说和CD。有次,我去他的住处,看到他容量繁多且精准分类的CD架,我瞬间决定跟这个遥远的科学怪人表白。
然后,我们一起看了《Before Sunset》(《爱在日落黄昏时》),我看哭了,但他看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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