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只用“gay”或“拉拉”来标签一个人,是一件挺奇怪的事。因为在我眼中,他们往往是“一个聪明好看又天真的人”, 或是“经历很丰富,并且有趣的人”。
要写的W小姐,就是这么一个很值得交往的人。PS:她爱女生。W小姐是我上大学本科时的下铺。她是广东人,讲话总带点粤语腔调。
我们俩都算是独来独往的人,所以并不如一般宿舍里的上下铺关系那么亲昵,只是会在逃课、非典封校时翻墙溜出学校、晚上跑出去通宵上网……这类当时对于大学女生来说很不乖的事情我们总能达成共识,并在相互掩护中,形成某种特殊的“革命情感”。
入校时的军训把我们两个懒人第一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因为早上起不来床,于是经常找借口不参加训练,而她因为“怕把皮肤晒黑”,也经常装病。
军训的后半期,我们接到通知,说第二天要去郊外“拉练”,目的地是某部队驻地,还安排了打靶体验。一部分同学为此很兴奋,但我俩一听说要早上四点起床,并且要走四五个小时才能到目的地,就一致决定不去。
早已拿我俩没辙的教官同意了我们的缺席,但当时已经被任命是“代学生会会长”的女生来我们宿舍,企图以“系里保持队形整齐”为名,游说我俩第二天“务必要出席拉练活动”。
“这种事情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多么宝贵的经验啊,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你们俩就这么错过了,以后想起来一定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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