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来了那些基本的词语
时间会把它们组成的语言
抬举为莎士比亚的音乐:
夜与昼,水与火,色彩与金属……
我认为,这几句诗也代表了他,他就是用最基本的词语创造了一个神奇、伟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深信你们一定会发现——找到——一个形象,一个故事,一种意味,甚至是一句话,能让你们在喧嚣的尘世中暂时停下自己匆忙的脚步,倾听一下自己内心的声音,并重新找回自己做梦的权利。这在今天看来似乎不算什么,但最终它也许比什么都重要。
2008年3月11日
《红高粱》:叛乱的狂欢
那些年,我们中的很多人的记忆都被一部叫做《红高粱》的小说和电影给笼罩了。时隔二十多年,我的一位年轻的朋友说:《红高粱》啊,讲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一片血腥的高粱地和在高粱地里乱搞的事儿。他说的是真话,性与暴力,是很多人关于那部电影和小说的集体记忆。他毫不掩饰对这个眼下“习以为常”的词语的不屑,但对我,对每一个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会知道这个词语对于当年的文学写作是一种什么样的意义。我觉得,那意义也许就像我们刚刚经历的汶川特大地震。
一向不擅对作品作评点,特别是对于《红高粱》这样一部拥有自己的“解释史”的作品,你会发现,所有聪明的话、深刻的话、漂亮的话,甚至荒谬和自相矛盾的话都已经被说过了。一部作品的阅读史就是一部漂流史,每一个变化的评判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时代的影子,是一个时代的文学在这一阶段的困惑、探索与痛苦。1986年,我们刚开始接触拉美文学,家族叙事和魔幻主义成为我们心中文学创新的样板;“人的解放”,“个人自由”,成为我们这代人新的价值观;我们隐约感觉到,十七年红色经典所讲述的革命与国家的历史与当时的政治话语并非那么和谐……莫言的《红高粱》在这些方面满足了一个时代的阅读期待:原来历史还可以这样写!他用性与欲望代替阶级斗争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因,以土匪的视角解构了教科书的抗战史叙事,以家族回忆的方式替代了民族、国家这些宏大的词汇,被称之为“新历史主义”的开山以及代表之作。正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红高粱》的写作方式,绝不仅仅是莫言自称的要抵达“历史的某种真实”,而是历史为什么竟会以这样的方式讲述。很多人都会对父母的情史有极强的窥探欲,对物质财富有隐秘的抢夺欲,这并不奇怪,哲学家说人们都喜欢问“我从哪里来”。但在中国的伦理框架下,并没有多少作家愿意或者说有勇气探究这些秘密,《红高粱》扯块“家族史”的幌子,已经算难得了。回想一下当年电影院里令人激动的那些场景,我们就会知道,这样充满荷尔蒙和情欲的叙事绝非偶然。最蓬勃的生命力,最理直气壮的情欲,最张扬的色彩,最狂欢的表达,在观众和影片细节所达成的每一次交流的默契里,已经暗示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欲望时代的来临。那些重新合法化的物欲和情欲并非历史的场景,而是一个时代心态的真实摹写。在这个意义上,《红高粱》与十七年革命历史题材小说一样,同样是最具政治意义、最吻合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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