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很普通的花瓶。深蓝色的,卷口,细颈,上宽下窄,最传统的样式。一件过时货。没有任何图案。除了通体的蓝色,也没有另外的釉彩点缀。
如今,已很难见到如此普通的花瓶了。正如已很难见到“解放”牌胶鞋;很难见到一件平纹或斜纹布的衣服;很难见到一只粗瓷大碗。
时代淘汰某些事物,真仿佛秋风从树枝上掠下落叶。
但这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花瓶,却有幸多次成为恭贺新婚之喜的礼品。
最先收到它的是一对儿六十年代末的新婚夫妻。
它当年的标价才两元几角钱。
送它的人觉得将它作为贺婚之物未免“礼薄”,外加了五元钱。五元钱在当年是不少的“份子钱”。所以,它实际上等于是五元钱的陪送物。
这使花瓶怪失落的。它当然挺不情愿作为五元钱的陪送物。
幸而那一对儿新婚夫妻喜欢它。在六十年代末的中国,即使是城市人家,十之八九也并无花瓶。他们是一对儿年轻的知识分子。他们的新房特别简陋。除了一张旧双人床,连桌子也没有。两只旧木箱并列摆在一处,就算是桌子了。他们在上面蒙了一块塑料布,将花瓶摆在当中。花瓶旁,是别人送的一只小闹钟。小闹钟也和花瓶一样,被新婚夫妻视为足以美观家居的“工艺品”。女主人找出一小块红布,叠了又叠,罩在小闹钟上。那是五月的日子,院子里有株老丁香树,正盛开着一簇簇淡蓝色的花,男主人剪下了几簇,插在花瓶里。简陋的新房,于是充满了让人迷醉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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