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玉死前不久,姚家接到一封信,上面的蝇头小楷是“敬陈静宜园主人”,信寄自安庆。信内自称是陈妈的儿子陈三,他在当地报上看过那篇小说。北京当时是全国文化中心,北京的周刊,或是大报的文艺副刊,往往全国地方报皆予转载。
陈三的信很简单。但是信内封有交他母亲的信则有一千多字长,略述他被抓服役的情形,描述他的逃亡,他服侍过的几个主人,他的自修读书,投考警察学校,说他现在在安庆当警察,每月薪饷银元八元。信内说如果他母亲来到姚家,请姚家念给他母亲听。信内还说他正打算辞去职务,一俟筹足旅费,就北上寻找他母亲,北上的旅费大概要三十元。
莫愁和立夫看完那封信,自然心情很激动,立夫觉得写了那篇小说,能有这样的结果,非常高兴,立刻给陈三电汇四十元,急切等待他到达,好知道陈妈这个儿长成了什么样子。
环儿说:“看他写得这笔字,那么工整。他自己怎么下工夫自修的呢!现在很不易看见人写这种蝇头小楷的了。”
自从清朝废止科举,写这种小楷的人几乎已经绝迹。写小楷要有无限的耐性,可磨练出人的耐性,每一笔都要合规中矩,写时要心气平和。说也奇怪,写小楷却在警界颇为提倡,凡是警察每日每月公事报告写的文字工整者,则提升很快。
立夫说:“他一月才挣八块钱,而且一定还拖欠。政府的职员挣四五十块钱的,还写不了这么一笔好字。他的文字里除去文言成语用得稍有小错儿之外,可以说是简单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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