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她还是如往常一样,靠着桌子写日记。
每天写日记,最初的理由早已忘记,或者也不重要。
习惯让一个人安心。
她写着今天早上在公车上遇到了色眯眯的老头。差一点点就迟到的心情。中午到公司楼下的自助餐吃东西时、竟然在咕咾肉里看见疑似蟑螂须须的细线。星巴克的外带咖啡买一送一让她心情大好。下班前看到老板对着秘书大骂全公司的气氛超紧绷。隔壁桌的小王又递纸条过来约晚餐,不过她只想一个人吃。买了鸡腿便当,租了一片“火线追缉令”DVD,打发了半个晚上……剩下的半个晚上,看点料理东西军回放就过去了……
部落格盛行的现在,她不是没想过用电脑写日记,试了几次,感觉都怪怪的,没有纪录的真实感。
或许是血液里还流动着某种情怀吧,舍弃了充满弹性的键盘,她回过头,还是用铅笔慢慢在日记本上刻下流水帐。
不管写下了什么,日记的最后一行,总是留给她交往了三年的男友。
阿叶,今天又快过了。
我已经有十一天没有梦到你了,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晚安。
床就靠在书桌旁,桌上留了一盏小灯。
日记本没有阖上。
洗澡时脱下的手表,跟眼镜一起横放在刚刚写好的日常生活上,好让阿叶乘风来看她时,也能读读她日复一日的想念。
她抱着男友过去睡的枕头,闻着好久好久前他留下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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