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边一直有个计画,要作脚的旅行。
这个关于脚的旅行计画,预计从台北直下,走回我们共同的故乡彰化。该边在网路上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超屌,认为实践性的价值很高,毕竟只是脚很酸的代价罢了,却可以贯彻一件值得说嘴的事,体验把脚飙到快报废的极限感觉。
但这件事一搁著,大概躺了有两、三年之久都没人提,直到该边研究所毕业要去当兵的前一个礼拜,该边才将地图折好,套上最舒服的长裤,穿上破烂掉也不介意的鞋子,背了一个塞满外套与内裤的大包包,在网路上预告的他徒步旅行即将开始,不过受到种种当兵时间上的限制,他只能走到新竹。但那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该边出发前的那晚,他拎著笔记型电脑过来找我,要我帮他将电脑带回彰化,好让他少一个负担。
接过了电脑,我们一起吃焢肉饭,当作是饯行。
“其实要不是后天我有个编剧会议要开,我很考虑跟你一起走。”我说。
但还有一个不能成行的理由,就是我有坐骨神经痛,久坐或久站,椎间盘突出压迫到神经,屁股、大腿跟小腿都会酸麻,起因于我长期赖在椅子上敲键盘的鸟病。为此我必须偶而起身走动,变换姿势那样。
显然我不适合旅行式的长途走路,怕拖累到伙伴,所以我更压抑一块走的念头。
“是喔?不如等一下把电脑放在你住的那边,然后一起走啊!”该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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