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第二次站在“凯悦”大厦门前,迟骋已经不似第一次那样土气狼狈,他花了五千多块买了一身灰黑色带暗格的西装,必须干洗的那一种,而且是特大号,皮鞋棕得油亮,头发到发型屋吹的,花了他差不多三个小时。因为戚无艳曾郑重地告诉他:优雅的形象是一桩生意成功的先决条件。他又到车行租了一辆奔驰,吩咐司机把他送到地方之后就可以走了,他想一场宴会下来应该会认识很多新朋友,那些新朋友应该不会介意送他一程。他不是买不起车,事实上他自己有一辆捷达王,但是这种名流云集的宴会,开捷达还不如走路。他也考虑过换车,可是还不是时候,至少不应该在他负债累累的时候。
本来他对自己的新形象颇为满意,但见到一身纯白情侣装的主人之后.他的自信被完全打击散了。尤其未来的新郎官祁绍,一身白西装,白衬衫,黑色领结,衬得整个人精神焕发,比上次见到他时更帅,而他身边的女子明艳中不失妩媚,妖娆中不失清纯,比戚无艳还要美上三分,重要的是比她年轻。金童玉女,人间绝配,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祁绍肯舍戚无艳而就郑彬彬了。他的目光来回在祁绍的白西装和自己黝黑的肤色之间流转,最后不得不叹气承认,英俊潇洒是天生的,他的大块头和农民脸属于自然灾害,谁也改变不了。如此自我安慰一番,心里果然感觉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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