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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在读经会上相识,到决定结婚的这一刻,不过也就是十五天。见过三次面。但这不说明什么。他们之前为等到对方,付出的时间已经太过漫长。
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一双耀眼的红绣鞋,缎面上刺绣并蒂莲和鸳鸯。夏天,她只穿白色刺绣上衣,配各种棉或丝绸的大裙摆褶裙,碎花或者圆点的图案,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风格的衣裙。黑色浓密的头发,像孩童一样略有些湿。她坐在桌边,长时间不发一语。
大多数都市女子,涂抹化学成分的昂贵化妆品,穿人造质料的衣服,热衷在头发上喷浓稠摩丝,做奇怪发型,穿尖头高跟鞋子。重光穿着红绣鞋,只穿清爽的布衣服。她也从来不修指甲。她的手需要打字,需要洗衣服,需要做饭,需要抚摸猫咪,需要翻书,所以,它不能被做装饰。那些被疏忽丢弃的传统审美,出现在重光身上,他看到她的绣花鞋子,十分欢喜。
他第二次见到她,她尚且不知道坐在对面的,是一个想娶她为妻的男子。她抽很多烟,喝了很多白葡萄酒。毕竟是习惯在路上风餐露宿的人,举止不拘小节,并不讲究,略带心不在焉,伸手拿烟缸的时候,白色短袖衣服的袖子往上缩,露出手臂上端的刺青,一个诡异古朴的图案。他确定她身体的其他部位应该还有。她是一个积累了长久的生活阴影和创痛的人,因为沉默,因为始终控制自己,这些积累使她浑身散发出一种刀锋的气质。有时并不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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