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绒团似的雏鸡很美,长齐了翎儿的鸡也很美;最不顺眼是正在换毛时期的:秃头秃脑翻着几根硬翅,长腿,光屁股,赤裸不足而讨厌有余。小孩也有这么个时期,虽英雄亦难例外。“七岁八岁讨狗嫌”,即其时也。因为贪长身量而细胳臂蜡腿,脸上起了些雀斑,门牙根据地作“凹”形,眉毛常往眼下飞,鼻纵纵着。相貌一天三变,但大体上是以讨厌为原则。外表这样,灵魂也不落后。正是言语已够应用的时候,一天到晚除了吃喝都是说,对什么也有主张,而且以扯谎为荣。精力十足,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翻着跟头睡觉;自要醒着手就得摸着,脚就得踢着,鞋要是不破了便老不放心。说话的时候得纵鼻,听话的时候得挤眼,咳嗽一声得缩缩脖,骑在狗身上想起撒尿。一天老饿。声音钻脑子,有时候故意的结巴。眼睛很尖,专找人家的弱点:二嫂的大褂有个窟窿,三姨的耳后有点泥……都精细的观察,而后当众报告,以完成讨厌的伟业。狡猾,有时也勇敢;残忍,无处不讨厌。天赐到了这个时期。七岁了。两腮的肉有计划的撤去,以便显出嘴唇的薄。上门牙一对全由他郑重的埋在海棠树下,时常挖出看看。身量长了不少。腿细而拐,微似踩着高跷。臂瘦且长,不走路也摇晃。小眼珠豆一般的旋转。鼻子卷着,有如闻着鼻梁上那堆黑点。扁脑飘摇动得异常灵便,细脖象棵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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