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轻女士问我:二十年前央视版连续剧《红楼梦》,书中八十回后的情节,在剧里变了样,这种拍法是不是不尊重原作?她的发问令我堵心。唉,到现在,还有那么多人糊涂着,愣以为如今通行的一百二十回印本,署着曹雪芹、高鹗两个人的名字,构成着《红楼梦》的完整“原作”。否!我要在这里大声疾呼:千万要明白,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因为种种原因,传世的只有约八十回,八十回后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写,根据考证,他对回目的设计,很可能是一百零八回或一百一十回,最末一回有“情榜”,入榜的除贾宝玉外,都是1
2人一组的女性(即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三副……一共应为9组108人),每人还附考语,宝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第一个“情”字是动词,意思大体是:宝玉对无情的事物也能用情,黛玉则专为自己所爱动情)。高鹗跟曹雪芹了无关系,是在曹雪芹死去二十多年以后,才与书商程伟元合作,在传世的曹雪芹八十回本后,续了四十回。这里不详细讨论如何评价高续的问题,只强调,高是个跟曹雪芹没见过面、也没有任何文字交往、思想境界与美学追求都差得很远甚至相抵牾的人,绝非曹雪芹的合作者、继承人,因此,如何对待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的后四十回,只是个如何对待高鹗这个人的续书的问题,而绝对构不成“如何对待曹雪芹《红楼梦》原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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