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奇怪的女孩,她只有十九岁,我比她大整整一轮,也就是说,我跟她都属狗而且都属摩羯星座。她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就决定把她刚用了两次的法国口红送给我,她认为我用这种口红会富于异国情调,像个马来西亚女子。
这女孩有个可爱得让人不敢相信的名字,叫都噜,她说她姓正是那个首都的都,因为老家是山东,所以叫鲁,又因为是女孩,于是就用了都噜,像葡萄长在架上一嘟噜一嘟噜的。她爷爷说,这个姓的祖先是春秋时的美男子,很得宠,后来因为妒火中烧,放暗箭射死了他的对手,后来自己死于精神错乱。
我跟都噜相识在一个公共厕所里,那天我有点衣衫褴褛,我穿着洗得很白因而显得破旧的背带牛仔裙,里面是一件洗得发疲的水洗布衬衣,应该说这身打扮还可以,我自己就认为时髦得可以去见男朋友。长衫褴褛是都噜的说法,她对人的相貌衣着历来只有两种评价,就是“富”或者“穷”。穷就意味着不好看,廉价,是地摊上的货色,而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应该使自己显得高贵。都噜直到现在还不能欣赏那种飘零的美,她缺乏这种视角,每当我刻意把自己打扮成那样的时候,都噜就说:你破破烂烂的真把自己糟塌了。
我想我不能把“飘零之美”这个词告诉她,就让她永远停留在贫与富这两个狭窄的概念上,这一来我马上获得某种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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