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
开完书记碰头会,孙立栋又签了几份地市级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这几份报告都是要报请省委常委们最后议决的),已是晚上10点来钟了。报告虽然是签发了,但孙立栋历来的做法是,还要将它们在自己身后的机要柜里锁上一两天(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时间允许),让自己对这些人和事的看法稍稍沉淀一下,然后,找个清静的时间,取出它们,再仔仔细细地看上两遍,再逐字逐句地推敲一下,尤其涉及到案件定性的那些关键部分,他会反复提出一些“疑问点”
来测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推翻目前的定性。确实不能了,他才会把它们呈报给省委常委会。应该说,今天要办的事均已完毕,可以回家了,但他没走。下午的会,最终没有得出一个结论。因为涉及到顾副书记和九天集团公司的关系,涉及到省反腐领导小组已经向橡树湾派出了工作组,省纪委到底还要不要过问这个基地的问题,书记们最终没能统一认识。在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吴副书记谈了一个想法。他说最妥善的处置方法是,把这件事报告给章书记,等他表个态以后,我们再照着去办。这叫“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么做,既不会得罪顾副书记,也没“抗着中纪委领导的指示”,也维护了组织原则。但另一位副书记当即提出了异议:“这好像……等于到章书记跟前去告顾副书记的状。”接着,另一位副书记推测:“假如章书记发出话来,让我们还去找顾副书记拿主意,这不就等于把我们自己逼到了绝路上?”在沉默了几分钟后,吴副书记又提了个建议:“还有个解决办法,就是把董琳副书记的电话记录原原本本地打印两份,一份呈省反腐领导小组并转顾副书记,一份呈章书记。对董琳副书记的指示,我们纪委先不要表示任何态度,等双方的态度出来后,再相机行事。”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大多数与会者的赞同,认为这样做最保险。但也有对此不表态的。孙立栋明白这两位没表态的同志的想法。他们觉得,作为一级纪委组织,尤其是省一级的纪委组织,对如此重大的问题,尤其是中纪委领导已经在过问的事情,应该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而不该把问题和矛盾往常委会和省主要领导那儿一推了之。但他们没在会上坚持己见,引起争论。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自己处于少数的地位,另一方面从会议的进展情况来看,孙立栋好像也没有非要在这次会上做出什么最后决定的意思。既然事情还在两可之间,那么暂且不作争论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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