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河子的原猎狼队员家里,我第一次为我的奶油面色和没有胡子而感到了羞耻。)
当天晚上,我们返回了州城,我打电话通告专员我们翌日就出发为十五只狼去拍照了。专员却在第二天一早就赶到了宾馆,他甚至设了简单的饯行仪式。“老傅同志,”他端起酒杯向舅舅说,“过去捕杀狼那是对的,因为狼威胁了我们的生存,捕狼队和你这个队长是有功的。现在狼却要灭绝了,我们保护狼,你也是有功的,我代表商州人民和行署感谢你,也祝你这次陪同高子明同志把拍照的工作做好!”
舅舅当然很激动,他不仅仰脖喝下了专员敬的酒,而且还要感谢专员,说他没有〔么可以感谢的,他再喝酒,就把半瓶酒一下子倒在碗里要喝下。专员忙劝他,要和他分开碰杯喝,他说:“专员,我有话要对你说哩!”他说的是以国家的法律规定民间是不能拥有枪支的,而原捕狼队的猎枪也都上缴了,剩下他是惟一的持枪人,但普查完狼后,到这一日也该是他上交枪支的时间了,他请求在为十五只狼拍照的过程中能允许他继续保留枪支,“枪是半个猎人,猎人没枪狗都不是!”舅舅的请求我没有想到,专员也为难了,沉吟了许久,最后同意了他的请求,舅舅竟一下子握住专员的手,几乎要跪下了。“是这样吧,我来通知你们县公安局吧,”专员扶住了他,“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嘛,拍照过程中需要枪,拍照完了也还可以保留么,你傅山同志应该持有枪,你还是猎人么,以后还可以打山鸡嘛!”猎人的称号和猎枪对于舅舅是多么需要,专员的特别关照使我也为舅舅高兴!但是,舅舅在吃完饭与专员告别后,他却对我说:“猎人就是打山鸡吗,只猎山鸡也算是猎人?!”舅舅毕竟最后是很高兴地同我上路了,我们上路并不仅仅是我们两人,还有另一个,那就是烂头。烂头在州城外的十字路口上等着我们的,他靠坐在柳树下,面前是一个铺盖卷儿,一个酒壶,肩头上立着一只猫,猫认真地把他的头发向后梳理。我以为这是一种古风,像《水浒》中常常描写的那样,是来为舅舅和我敬酒相送的,他却是坚决地要求跟我们一块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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