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烂头过去说:“是不是我们在这里,你故意不肯与人家相认?”舅舅骂了一声:扯淡!)
我们在饭店里吃饭,商量着今天下午往北边的塬上去还是明日去南三十里的高坝坊。舅舅说高坝坊在明清时是有名的金矿区,现在是废了,留下了无数的矿洞,矿洞都曾是狼居住过的。他这么说着,突然就击掌叫道:“想起来了,想起来了!”
我和烂头倒吓了一跳。
“还记得上午见到的那女人吗?”舅舅说,“她是一头金黄头发吧?”
“是一头黄毛。”“你在哪儿见过这么黄的头发?”
“电视中的外国人。”“那是只金丝猴?!”舅舅说,“肯定是金丝猴!”
“她是金丝猴?!”“是金丝猴,”舅舅说:那一年他是和成义在月照山打猎,遇见了一只狼,狼和他们在梢林里兜圈子,狼的智力绝对不比人差,周旋得他们都快要神经了。成义这时候发现了目标,连放了数枪,过去看时,打得趴在地上的却不是狼,是一只金丝猴。这只金丝猴的前爪被打断了一根趾头。成义把它抓起来,金丝猴大声尖叫,成义怕让人知道,用绳子扎了它的嘴,脱下衣服包住。金丝猴是不能捕杀的,他请求成义赶快放了,但成义偏不,说金丝猴的皮值大钱,南方有人来收购的。他拗不褒成义,成义把金丝猴带回到镇上,就把金丝猴缚了四肢藏在村外的一个破窑里,去和收购金丝猴皮的南方商贩联系,他就去报告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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